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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履安请辞「监察院长及监委」之职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09-19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陈履安请辞「监察院长及监委」之职 【台湾《联合报》9月17日报道】题:陈履安请辞监察院长及监委职(记者张正莉) 宣布参选总统届满一月的监察院长陈履安,昨天'...

陈履安请辞「监察院长及监委」之职


【台湾《联合报》9月17日报道】题:陈履安请辞监察院长及监委职(记者张正莉)
宣布参选总统届满一月的监察院长陈履安,昨天上午突然宣布辞去监察院长和监察委员职务。他表示,日后将以超越党派的“民众”身份,和民众一起生活,一起学习,积极认真地投入选举活动。
陈履安和监察院秘书长陈丰义两人的辞呈,已在昨天上午9点半,由监院主任秘书陈吉雄送交总统府秘书长吴伯雄,转陈李总统。
陈履安表示,在总统尚未批准前,他将照常到监察院上班,但自己辞职的决心很坚定;陈丰义则说,总统如果不批准,他们会再提辞呈,相信总统应会尊重陈履安的意见。
陈履安在新闻稿中指出,他自宣布参选总统以来,接受媒体采访及应邀分赴各地演讲,虽尚未具有总统候选人资格,但日后以院长身份实际参与竞选活动,亦必然涉及到政治活动及资源问题,他认为应严守分际,故于此时提出辞呈。
至于他的辞职是否连带使李总统和连战院长受影响?陈履安表示,他从未说过“我辞职别人也要辞”的话,主要是监察院长和一般职务不一样,自我期许比较高,有些政务官可以做的事,监察院长不能;至于其他候选人是否必须辞职,人事行政局有规定,可依法规来做。
他强调,自己作出这个决定,事前并未对外透露,知道的只有太太和监院秘书长陈丰义等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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