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不同国情的不同政策
【香港《星岛日报》9月16日文章】题:以实际行动提高女权
“妇女在觉醒”,挪威女首相布伦特兰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闭幕时宣称:“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男女机会平等,现在正需要巨变。”这次大会有唤醒妇女争取权益的作用。
在北京举行的12天的妇女大会昨天闭幕,大会通过了两份主要文件——《行动纲领》和《北京宣言》。前者150页,谴责对妇女的暴力,建议采取措施,阻止贩卖妇女、残害性器官、强奸等。这是针对某些国家对妇女的伤害而写的。一些国家鼓吹的同性恋权,则没有列入纲领之内。
参加会议的代表5000人,来自189个国家,意见分歧自不可免。大体上,可分为开放及保守两派。开放派争取同性恋、堕胎、单亲家庭、非婚生子女之权。保守派如教廷、穆斯林国家,则维护家庭的价值。有此分歧,各国也难有一致行动。
中国是这次大会的主办国。中国强调普遍的生存权及扫除文盲,改善工作条件、改善控制生育方法,禁止拐带、贩卖妇女。中国没有跟着西方的妇女高喊男女性解放。国情不同,政策也有别。可见女权这东西和普通的“人权”一样,各国有程度上的差别。但坐下来共同讨论,却有助对“女权”的沟通。
《行动纲领》只是一份建议文件,没有约束力。而各项建议付诸实行,还需要经费。各工业国家表面上答应给予60亿美元的经费,助各项计划实现,但此数最终可能减半。世界银行答应每年以九亿美元,资助女童教育。在第三世界国家,实不应该唱高调,而应利用有限资源,从教育、工作等方面提高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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