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拟就处理金融危机措施
【台湾《联合报》9月8日报道】(记者
李莉珩)财政部金融局已拟订“金融危机处理方案”,预拟11种金融危机状况进行沙盘推演,并研订应变措施。一旦金融机构发生状况,财政部金融危机小组将立即运作,先依“一般应变措施”处理,再针对财政部金融局预拟的11种不同状况采行特别应变措施,并将处理程序随时通报行政院。
财政部还将金融风暴危险程度分为三级,当金融机构出事时,危机处理小组必须立即调阅最近一次金检报告和最新财务资料进行比对,当两者净值差距在10%以下,先核算负债比率,并评估其流动性资产是否足以支应;当差距达10%以上,必须立刻进驻金融机构仔细查核;当差距达15%以上时,危机小组将立即开会评估监管接管等必要措施。
据指出,一般因应措施包括:立即做适当的财务措施和说明,例如调足足够的现金支援、维持营业厅秩序(包括借入款来源应求可靠稳定,避免靠拆款或债券附买回方式借入过多资金,增加市场疑虑;洽请主要关系人、内部人员或金融同业故意前来存款,减少现金流出;必要时暂停或限定汇款业务,避免大额款项汇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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