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报文章:中国少数民族充分享受平等权利
【《匈牙利民族报》8月12日文章】题:中国的少数民族(作者约尔坦·久洛)
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它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为9120万,全国领土面积的60%有少数民族居住。而且这些地区都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因为它们大多同邻国相连。所以,保持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就非常重要。在历史上,中国少数民族一直处于被压迫的地位。那些帝王们把少数民族赶到边远地区。国民党执行的也是压迫少数民族的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少数民族自治。只有中国共产党给了少数民族以完全平等和自治的权利,并在1949年之后把它写入宪法之中。
中国共产党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现在中国有5个省级自治区,30个地级自治区和122个县级自治区。这些自治区占全国领土面积的64%,75%的少数民族都住在这里。此外,还建了1700座新城,把分散在各地的少数民族搬到这里,以保证他们享受少数民族权利。
为了保证少数民族能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并把他们送到重要岗位。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的人民代表要占绝大多数。在全国,也充分保证少数民族平等地享受民主权利。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应高于少数民族在全国居民中的比例。中国的法律规定,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有的只有几千人)也应在全国人大有自己的代表。
自7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有较快的发展。须知,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当地的经济状况同沿海地区的经济状况有很大差别。现政府正在尽一切努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力争在较短时期内缩小同沿海地区的差距。
在计划生育方面,中国对少数民族也实行灵活的政策。“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计划在少数民族地区可灵活地执行。
由于中国实行正确的少数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的人口已有较大增长。在1978—1992年期间,少数民族的人口增长率为60—80%。例如,土家族由69万增长到283万,满族由260万增长到429万。当然,中国少数民族还有许多经济、文化问题需要解决,还要作更大的努力,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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