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沿岸国家在圣多明各召开海洋法会议
【拉丁社圣多明各六月五日电】十五个加勒比沿岸国家今天下午开会研究与海洋资源的权利和所有权有关的各种立场。
开幕式在议会大厦举行,在开幕式之后各代表团转移到国家图书馆继续进行讨论,会议将举行四天。
巴巴多斯、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多米尼加共和国、特立尼达—多巴哥和委内瑞拉等国代表团企图就确定承袭海宽并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即根据各国地理特点作不同的规定,最宽可确定为二百浬。
海底大陆架及其二百公尺深度界线也是要仔细研究的问题。
表明这次会议重大意义的一个事实是,哥斯达黎加外长今天上午在前往圣多明各之前接见了美国和苏联的大使,就这次会议进行了商谈。
美苏两国都有一支庞大的渔船队,它们开进了别国的海域。华盛顿和莫斯科以及日本、所有欧洲国家都反对二百浬主张。
预期在会议结束时,十五个与会的沿岸国家签订圣多明各声明,该声明将概括拉美国家的愿望,以提交一九七三年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讨论。
【法新社圣多明各六月六日电】加勒比沿岸国家海洋法大会主要是为了就司法和科技委员会研究过的下列问题取得协议,(这些协议也许是将取名为圣多明各声明的最后声明的主要内容):
保证与会国沿岸的加勒比海海洋自由通行,这些国家需要有这种自由来开发其海洋资源。
采取保护和监视措施来保护该地区国家沿岸附近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自然资源、海底大陆架和领水。
承认加勒比海地区除了由于经济和社会条件之外,还因其地理和地质条件而成为一个有其特点的自然和人类环境。必须对海洋和海底资源进行深入的专门的调查,必须在本地区各国间进行合作配合。
还力求规定,各国不得阻碍在本地区为敷设海底电缆或地下管道,不得阻止其它国家按沿岸国家规定的条件进行科学或海洋学研究。
沿海国家对大陆架行使主权,以便探查和开发自然资源。与会国同意:在协调各国关于海洋权政策方面进行合作;在其各海洋区和海底区进行科学研究和海洋学试验;各国为防止海洋环境污染进行研究和作出规定。
但是,据大会人士以及与大会有关的一些人士中的言论看来,主要讨论的议题将是二百浬领海,也许它是沿海国家外长会议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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