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布惩处童妓嫖客的规定
【美联社曼谷8月16日电】泰国内阁昨天批准了一项惩罚童妓嫖客及出卖子女从事卖淫的父母的议案。此议案现已交给众议院讨论。
泰国卖淫业盛行使当局颇为头疼。为打击卖淫活动,有关当局对卖淫者及妓院老板处以最重的惩罚。但是,在贫穷的农村,父母将女儿卖到妓院从事这种营生,导致泰国的童妓生意兴旺,另外,人们错误地认为小女孩患艾滋病的可能性较小。
内阁在一份声明中说,新法律规定:
①惩罚18岁以下童妓的嫖客,取缔雇用18岁以下女孩卖淫的娱乐场所。
②惩处出卖未成年子女从事卖淫的父母或保护人。
③惩处为卖淫业做广告者以及其他利用大众媒体助长卖淫业者。
④严格对拉皮条者、经理、看管者、窥淫者、鸨儿以及关押妓女者的刑罚和罚款条例。
⑤减轻对妓女本人的惩罚。
⑥成立保护妓女和对妓女进行职业培训的委员会,后者主要针对18岁以下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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