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流浪儿的爱心(上)
【法国《问题》周刊文章】题:勒福尔神父的第四个生涯(作者索菲·夸尼亚尔)
现年49岁的弗朗索瓦·勒福尔经历颇丰:他原本具有成为一个银行家的一切条件(家族、声望、社会关系等),却偏偏选择做了教士,继而又当了医生。10年前他开始为儿童事业奔波。1995年5月,他又向新闻界宣布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从1998年1月1日起,他将开始第四个职业生涯,全心全力去关心一个人们知之甚少却又心存畏惧的特殊群体——街头流浪儿。
街头流浪儿一般年龄在5至15岁,他们白天四处游荡,晚上露宿街头。这些孩子或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整天流浪在外。力气活当然干不了,光靠乞讨又不够吃,所以只能去偷、去拣垃圾或者卖淫。为打发日子,有的孩子甚至学会了吸毒。
例如,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勒福尔估计街头流浪儿有400多人。他们十分严格地被分成两派:一帮是“神偷手”,另一帮是“破烂王”。两帮之间从不往来,而且相互鄙视。
街头流浪儿命途多舛。一般而言,流浪四年后他们当中有半数的人将死去。这些人或死于久病未治、或死于吸毒或死于伤害。街头暴力充斥,年幼的孩子自然是第一牺牲品。勒福尔说:“90%的街头流浪儿是小偷,因为他们别无选择。但是大人们却对他们弃之不顾,视他们为地痞无赖,而忘记了是自己首先抛弃了他们。”
虽然流浪儿多分布在贫穷的第三世界,但贫穷并不是导致孩子离家出走唯一的原因。在勒福尔认识的流浪儿中,有警察局长的孩子,也有公司总裁的孩子。达喀尔市郊吕菲斯克一个儿童中心主任穆萨·博瓦说:“在塞内加尔,有些流浪儿的父亲是公务员,他们在调动工作后就抛弃了原来的妻儿家小。还有一些妓女的孩子,长到七八岁开始懂事后,往往会选择离家出走。”勒福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人们完全有能力消灭儿童流浪这一社会丑恶现象。他说:“只需要5000万法郎就可使整个法语区的街头流浪儿问题彻底解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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