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报道:《自民党小组委员会确定处分藤山》
【共同社东京五月十七日电】题:同前次一样停止官职——自民党小组委员会确定处分藤山
自民党党纪委员会十七日下午在该党总部召开起草小组委员会会议,讨论了该党总务会退回的藤山爱一郎的处分问题。结果没有变更前次的“判决”而重申给予“停止官职处分(缓期执行)”。
起草小组委员会当初想把停止官职的处分定为二年或一年,但由于有些人强烈地提出下列主张而最后确定维持前次决定:“重新审查反而会给人以处分加重的印象,那样不好。”预定本月底召开党纪委员会全体会议正式作出决定。
对于重新确定藤山“有罪”,藤山本人且不必说,亲中国派议员也必将坚决反对。
藤山被控违反党纪,是由于去年十月,以藤山为团长的日中议员联盟访华团和日中友好协会之间发表的联合公报说“日台条约是非法、无效的,必须废除。”
党纪委员会去年十二月九日召开全体会议一致得出了“有罪”的结论。但是对此表示不服的藤山请求重新审查,总务会研究以后认为手续上有疑问。在此之后,党纪委员会委托由田中伊三次、中村梅吉、小岛彻三等组成的起草小组委员会研究,继续进行重新审查。
起草小组委员会列举下列两点认为总务会的疑问根本不存在。这两点是:(一)在党纪委员会正式开会时让藤山参加过,有当天的记录证明;(二)党章可以作这样的解释:即使没有起诉,党纪委员会也可以有权审查。但是,党纪委员会认为,“停止官职处分虽没规定期限,但从党章来说,规定期限并没有什么不好”,于是想定为二年或一年。
但是,在此之后,一部分人提出异议:“藤山要求重新审查,而对此却故意规定期限,反而使人认为加重了处分,这样不好。”因此,确定“判决正文”同前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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