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法律顾问写信给《纽约时报》
【本刊讯】美《纽约时报》四月二十九日以《联合国记者证书问题》为题,刊登联合国法律顾问康斯坦丁·斯塔夫罗普洛斯四月十八日写的一封信,全文如下:编辑先生:
贵报四月七日发表的《联合国中新闻自由》的社论是错误的,不公正的。秘书长不希望由于撤销中央社记者的记者证书而引起的问题“渐行消失”,也不牵涉到真正新闻自由的问题。
正如贵报二月二十四日所报道的,秘书长答应谋求“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并且他一直在这样做。已通知这些记者,他们可以作为台湾真正私营新闻机构的代表申请记者证书。他们拒绝申请,除非是作为中国中央社的代表,而正是这个头衔引起早些时候撤销了他们的记者证书。
你们说联合国“只发给记者以记者证书”,而从来没有发给“新闻机构”以记者证书,这种说法会使人误解。根据规定程序,联合国必须确认那些申请记者证书的人是代表真正的新闻或者宣传机构的,确认他们都是真正的专职人员。为此,联合国需要有申请记者证书的组织的正式通知。因而,除了自由撰稿的记者(他们只有短期的临时的记者证书)的情况外,要考虑一个记者为之工作的新闻机构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过去将这些记者作为“中国中央通讯社”(完全是由台湾当局经管和控制的)的代表发给记者证书的。在联合国大会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为联合国内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以后,联合国就不再能承认这个通讯社为中央全国性通讯社或者真正是“中国的”通讯社了。
起初,这些记者试图在联合国在他们的通讯社的名称上不用“中国的”字样,以应付这种困难局面,但是他们发的消息继续以“中国中央社”的名义发表,这样就不得不撤销他们的记者证书。
贵报社论在提为联合国记者协会准备的“很好的辩护……理由”时,甚至根本不提我对这个辩护理由作的详细的答复,这是更加不公正了。我的答复是发给为了采访联合国消息而真正关心取得记者证书、而不是为追求符合目前他们为之效劳的当局的利益的政治目的的记者的。
联合国法律顾问
康斯坦丁·斯
塔夫罗普洛斯
一九七二年四月
十八日于纽约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