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世界报国际版》文章《海峡》
【本刊讯】伊朗《世界报国际版》四月一日发表了一篇题为《海峡》的文章。摘要如下:
目前,行之有效的关于海洋航行和各个水域主权的法律和规定,仍然受到三百年前殖民时代初期的严重影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人们只能谈到控制世界海洋的少数几个所谓海上强国。
但是在过去三十年中,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为了满足一百多个所谓“新兴国家”日益增长的愿望和能力,就需要提出关于海洋的新法律,实际上是新主张。
这些新兴国家中的两个国家,即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宣布对马六甲海峡——印度洋和远东的重要贸易通道——拥有主权从而在上周引起了一场大规模国际争论。
除人民中国以外的所有大国都已宣布,他们将在联合国主持举行的斯德哥尔摩会议开幕时设法反对这个行动。
对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这个行动表示反对是基于“海洋自由”的古老主张,根据这一主张,所有海峡不管多宽都应当被看成是国际水域,除非海峡两边都为同一个国家所拥有。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沿岸国家对构成自己的领海的一部分的所谓“国际海峡”的主权。现行的日内瓦公约所赋予沿岸国家有关通过这种海峡的控制权比在“无害通过”其领海的情况下要小。
一些国家正是在这个公约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海峡”的主张,这种主张除了谋求使这种区别永久化以外,显然还想走得更远。如果接受这种主张,所有国家的军舰和飞机为了过境就可以获得同样的航行和飞越权——就像他们在公海上所做的那样——而有关的沿岸国家则不能指定过境走廊。
换句话说,在这种海峡沿岸国家不行使控制权的公海制度的情况下,这种主张将会取消“无害通过”的概念。
赞成这个主张和反对这个主张的那些国家之间的辩论对伊朗有直接利害关系,因为我们的门口恰恰有这样一个海峡。我们当然是指霍木兹海峡而言,它是把波斯湾同阿曼湾连接在一起的宽约二十五海里的水域。
如果这个主张坚持下去,并成为国际法的一部分,那么共同拥有这个海峡的伊朗和阿曼将不能对实际上构成自己领海一部分的水域实行任何控制权了。
伊朗已宣布实行领海为十二海里的制度。把这点运用于霍木兹海峡,伊朗和阿曼就可以完全控制那个海峡,当然以“无害通过”为条件。
伊朗当局一方面说它在仔细注意人们对所谓“国际海峡”的说法,一方面又坚持主张那个海峡自由航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伊朗会在任何情况下同意实行一种新的制度,如果这种制度否定其对实际上构成自己领海一部分的水域的主权的话。
这个海峡和整个波斯湾大概存在过的各国自由航行的局面显然是过去的事了。
越来越有必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以免不适于在海上航行的船只偷偷进入波斯湾。同时,这个地区的国家需要确保自己的安全,使自己的门口不受“非无害”活动之害。
而且,在存在“国际海峡”的主张的情况下,为这个海峡绘制航海图,保证其海底资源用于和平,防止这条通道变成超级大国的战场等都是不能实现的。
伊朗和阿曼迟早要在这个海峡划界,大概要成立一个联合机构来保证那个海峡可以自由和“无害”通行。
主张各国可以自由航行的大国正要求世界给共同拥有这个海峡的伊朗和阿曼带来无法估量的危险。
如果“国际海峡”的概念被强迫通过,任何国家都会随便让自己的军舰和潜艇通过这条海峡并对伊朗、阿曼和波斯湾其他沿岸国家造成直接威胁。
这种主张还使得不可能对一切走私和新海盗活动进行严密监视。我们提出新海盗活动的意思是,纯粹出于迅速获得利润的动机而进行的不科学的捕鱼活动将会破坏整个波斯湾的大部分海上生活。
幸好,这个新主张
——显然是帝国主义主张
——不大可能在联合国会员国得到多大支持。几乎所有亚非和南美国家都反对有关海洋的古老规则和规定。他们肯定也会反对把原来那些殖民时代的老主张制成新版的主张。
但是在今后几个月里大国肯定会对他们所控制的国家施加巨大压力,让他们支持以新形式继续保持目前的不能容许的局面。因此我们不应当认为当然会得到国际支持,并要准备保卫我们的权利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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