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领导人名誉损失案胜诉
【法新社新加坡7月25日电】新加坡的三位高级领导人因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发表文章说他们搞裙带关系而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130万新元(合92.9万美元),但这家报纸今天说它只应赔偿大约一半。
《国际先驱论坛报》的律师尚穆加姆说,法院只应判该报赔偿内阁资政李光耀、副总理李显龙和总理吴作栋每人23万新元名誉损失费。尚穆加姆在听取这三位领导人的状词后对高级法院的法官说:“我认为赔偿费没有理由超过23万新元。”
这位辩护律师列举了七年前的一桩名誉损失赔偿案作为佐证。当时,尚未辞去总理职务的李光耀状告香港《远东经济评论》当时的总编辑德里克·戴维斯诽谤他,法院最后判处戴维斯赔偿23万新元。
《国际先驱论坛报》1994年8月2日刊登了驻香港的自由撰稿人菲利普鲍林的一篇抨击李光耀等人的文章,该报1994年8月31日曾公开毫无保留地表示道歉,承认那篇文章中有诽谤性言词。但是,吴作栋要求这家报纸赔偿50万新元名誉损失费,李光耀和李显龙则分别要求赔偿40万新元。
李光耀等三位领导人的律师说,这篇文章字里行间暗示,李显龙不是靠自己的本领,而是靠他的父亲飞黄腾达的。李显龙的父亲李光耀在1959—1990年期间一直担任新加坡总理,吴作栋1990年接替了李光耀。
【路透社新加坡7月26日电】题:新加坡法院判定《国际先驱论坛报》赔偿名誉损失费
新加坡最高法院今天判定《国际先驱论坛报》因刊登一篇说新政府内存在裙带关系的文章而赔偿新加坡三位领导人95万新元(67.8万美元)的名誉损失费。
最高法院判定《国际先驱论坛报》赔偿总理吴作栋35万新元(25万美元)。内阁资政李光耀及其儿子副总理李显龙各得到30万新元(21.4万美元)。
最高法院一位法官说,他是根据原告、新加坡政府三位最高领导人的立场等因素进行判决的。
他还说《国际先驱论坛报》的文章是言过其实、毫无根据的。这样一篇文章刊登在名气很大的《国际先驱论坛报》上很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因此它可能削弱三位领导人治理国家的能力。
双方的律师都拒绝就最高法院的口头判决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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