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者谈工会双重职能问题
【保加利亚《新时代》1987年第11期文章】题:工会与自治(作者克·佩特科夫副教授)
在工会改革的进程中,出现了两个主要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工会的双重职能,也就是工会的建设(生产)性职能和保护性职能;另一个是关于工会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
关于工会的双重作用问题,迄今尚未加以认真研究。但是,当前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都认为这一观点是可行的。
在自治条件下,工会的保护性职能应当在两方面得到发展,第一方面是实行社会保护;第二方面是在处理日常问题时行使保护性职能。
社会保护是用两种方式对劳动立法和社会保障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这就是:(1)对违犯法规的行为进行制裁;(2)在提高劳动者及其自治机构的法律素养方面采取措施。
在日常事务中发挥积极的保护性职能,就是在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维护某一方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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