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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颁布新的边境条例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2-03-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颁布新的边境条例 【路透社莫斯科二月二十九日电】现在已经授给在俄国三万六千英里(五万八千公里)严密封锁的边界和海岸线上巡逻的边防军新的权力,可以'...

苏颁布新的边境条例


【路透社莫斯科二月二十九日电】现在已经授给在俄国三万六千英里(五万八千公里)严密封锁的边界和海岸线上巡逻的边防军新的权力,可以拘留任何未经许可而在它们附近出现的人。
今天最高苏维埃官方公报颁布的修改过的条例,似乎是旨在增大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权力,这个委员会控制着穿卡嘰制服的边防军。
在同中国接壤的边界上发生的事件,可能是作出这一改变的一个原因,但是这些更加严格的条例可能有利于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付企图逃离苏联的人。
【本刊讯】美国《纽约时报》三月一日刊登西奥多·沙巴德二月二十九日从莫斯科专发该报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苏联新条例加紧了对边境的控制》,摘要如下:
苏联已经采取行动,给边防军增大权力可以拘留任何未经许可而在边境地区出现的人,从而加紧了对那里的控制。
二月三日通过的补充条例,加强了边界控制,看来是为了制止中亚人口稀少地区的非法越境。
这种越境往来包括从伊朗、阿富汗和中国这样一些邻国偷越边界和牧民偶然越过边界。
虽然其它一些国家已经逐渐走向开放边界,可是苏联继续认为严密封锁国界是其安全所必要的。
苏联边界,除受配备有现代化武器和探测装备以及警犬的特种部队控制外,还有宽度达一英里的狭长耕地、铁丝网和了望塔作为标志。
除有这种狭长地带外,苏联边境条例还规定设有宽达十五英里的边界地区,没有特别通行证不得进入。现在给边防军增大权力的就是在这个地区。
这项法律采取的形式是修改一九六○年通过的边境法。它授权边防军对于任何侵入者可以在进行讯问时拘留三天,如果他未带证明文件可以拘留十天之久。
一切苏联公民都要带有国内护照作为个人身份的官方证明。
这项经过修改的法律说,至于非法越人苏联的外国公民,需要拘留多久就拘留多久。
新条例的上下文暗示,它是针对过游牧生活的牧民在人口稀少的中亚地区周期性地不时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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