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乡思亲情意切叶落归根知何时
【台湾《民众日报》4月6日评论】题:我们对开放“返乡探亲”问题的看法
“返乡探亲”问题在过去是绝对不能谈,也是无人敢于谈及,因为一提就会犯了政治上的大忌。但是,今天的情势大异。不仅民间谈,国会里谈,官员谈,报纸也谈。
所谓开放“返乡探亲”,就本质上说,这是属于人伦的范畴。谁无父母,谁无兄弟,谁无亲友,因之彼此探视,乃是天经地义的事。返乡探亲已成台湾议论焦点可是,无奈政治阻隔,以至于海峡两岸的亲友,也只能望水兴嗟。
但是,问题是今日情势演变,此所以成为国会中的论题,也成为政府与民间议论的焦点之一。
第一、大陆中共政权,不管是真实或伪装,最近几年突然欢迎住在台湾的民众前往大陆探访亲友。
第二、民国38年(1949年)政府撤退来台,当时老总统的口号,是“一年准备,二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但是如今40年快过去了,没有反攻。以一个40年仍未能实现的政策来限制人子尽孝、人父尽慈,则有背人伦。
第三、人的生命有限,自38年来台的大陆官兵和人士,今日尚存者至少30%已达80岁;50%已届60以上,剩下的20%也在50岁以上,树高千尺,叶落归根,这些人焉有不兴起思乡、尤其思亲之情者。
第四、尽管政府到目前为止,仍旧没有正式或公开让住在台湾的民众到大陆去访问亲友,可是,尽人皆知的,今日许多民众在台湾以外会晤的,不可数计,则是铁的事实。
第五,政府这种缩头缩尾的政策,是民众最不满意的。
以上也许就是一些促成国会议员,如胡秋原先生提出要求政府“立即开放返乡探亲”的因素和理由。
我们认为,政府最佳的办法应该是把返乡探亲当作一个人伦问题来处理,想办法扩大其利,防止其弊,承认民间既成而流行的事实。要不然,假定有民间组织,或国际友好如美国提出要求,则更形难堪。最近报端不是出现有什么退役军人自救会吗?如果此一组织产生,“返乡探亲”必然成为一个更敏感的问题。因为老总统作过承诺:“我带你们来,也要带你们回去”。40年之后,怎么连返乡探亲都不可以?何不变“公开秘密”为“秘密公开”?
【香港《新闻天地》4月4日评论】题:由“公开秘密”到“秘密公开”
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前两天正式宣布:审度当前国势,仍不宜开放国人至大陆省亲、扫墓或与大陆亲友通讯。
台湾的中国人立即敏感到:不会超过5年,政府一定又有一个重大的解“禁”:开放国人至大陆省亲、扫墓,或与大陆亲人通讯。
道理何在?为何有如此论断?台湾的中国人近40年来早已习惯了执政党的那套不成文的施政心态和政策逻辑,由“公开秘密”到“秘密公开”。
2月26日立法委员洪昭男表示:目前经由美、日、香港等管道赴大陆省亲、祭祖者为数不少,已是“公开秘密”,但有人事后被发现遭羁押,有人却相安无事,公平性遭非议。他建议政府应正视此问题,并有一合理的衡量尺度和解决方式。
近年来,我们在报刊杂志上,常看到有人撰写类似“近乡(大陆)情怯”的文章,更有人写出和陷大陆子女亲人在海外见面、通电话、写信等细腻感人情节。
这些文情并茂人性亲情的心灵佳作,能够不断公开发表,想当然是政府当局默认此种事件之存在与发生,何又铁石心肠,遽尔宣布“仍不宜开放”?
“仍不宜”的理由,是怕台湾的老百姓“坠入中共之阴谋陷阱,甚且有逐渐消磨反共意识之虞。”这种理由牵强至极、幼稚至极。
有时候,我们实在迷糊,执政党是不是在实行三民主义?三民主义的精神就是伦理、人性、亲情。已经是“公开秘密”的一出出时代悲剧在上演,何不立即“秘密公开”?丘宏达劝谏台当局拟订海峡两岸民间来往办法
【台湾《时报新闻周刊》文章】题:合理调整对大陆关系适应当前、未来情势(作者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教授丘宏达)
我国政府对中共占领下的大陆采取“三不”政策(即不谈判、不接触及不妥协)至今,无论在情、理、法各方面均有其矛盾、不合理之处,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然而由于此种政策行之已久,改进时亦应逐步推行,现就个人意见大略建议如下:
(1)通信应予开放,可以由邮局在台湾地区各县市设专寄大陆信箱,收齐后转送香港统一代寄大陆。大陆来信亦一律寄往香港指定信箱由邮局统一运回台湾分发。不照上述规定与大陆通信者一律依法处罚。
(2)台湾地区人民欲往大陆探亲、扫墓者可依法申请,以两个月为限,逾期则取消其回台资格,在大陆期间如受中共特务训练或回台后从事不法活动者或不照上述规定潜往大陆探亲者,一经查获从重治罪。
(3)召集各工商业团体,研拟如何制定与大陆通商之合理的法律规定。办法制定后,未照规定与大陆通商者均从重治罪并处以巨额罚金。
(4)对研究机构或从事研究大陆问题之学者,应研拟合理之办法,如果还谈不到准许到大陆实地考察的话,至少使其得以购买大陆资料。
以上办法可以先试行3年,经检讨修正后,如无不良后果,再作进一步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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