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剪影:《租约可以成为一颗定时炸弹》
长期租用他人房产的小业主,往往是坐在一颗定时炸弹之上。
这种租期一般是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在租赁期间,店主每月交付固定的租金。但是,一当租约期满,这个店主就葬身于七十年代房地产市场的现实。他无法支付比以前高出一两倍的租金。
在纽约市东区,有一家老式的小餐馆,叫做克朗克夫妻小餐馆。这家小餐馆已经开业整整二十四年,它以家制冰淇淋闻名,每周营业七天,每天从早晨八时一直营业到晚上十时,一天也没关过门。但是,从今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它却永远关门了。
克朗克夫妇都是六十出头的人了。一九四七年十月,当他们租用这间铺面的时候,租金是每月一百六十美元。最近十年中,租金涨到每月五百美元。尽管租约要到明年七月才满期,但房产主在几个月前就通知他们说,新的租金将是每月一千二百五十美元。
克朗克太太回忆说:“我们当时真吓呆了。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交付那样高的租金。”她的眼睛里满含着眼泪。
克朗克太太说:“我老是想,他们会把我脚朝外,头朝里地从这里拖出去。但是,这次我要直挺挺地走出去。我们将要庄严地同时悲伤地离开。”
在纽约市林肯中心有一个钟表匠,名叫西蒙·泰茨。自从一九四九年春天以来,他就在百老汇街租用了一间小店铺。最初的租金是每月一百二十五美元。后来,他又同房产主签订了一项为期二十四年的租金二百二十五美元的租约。今年春天,房产主通知他,新的租金是每月一千美元。
泰茨先生说:“我拜访了房产主,对他讲,一千美元一月实在太高了。房产主说:别担心,‘我们会解决的’。但他是一个百万富翁。我害怕了。对大人物来说,像我这样的人只不过和蚂蚁一样,他们可以像压路机一样从我们的身上碾过去。”
由于泰茨拒绝搬家,他被房产主带到法庭去了。三周前法官判决说,他可以继续营业到一九七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为止,但到时候必须搬家。泰茨问道:“他们组织一些委员会去保护鳄鱼,为什么他们不肯救救小店主呢?”(原载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五日美国《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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