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剪影:《不要扯碎了》
《纽约时报》编者按:迈克尔·韦斯曼
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物理系研究生。
三年多以前,我撕毁了兵役证,把碎片交绘了警察,因而被判三个月至五年的不定期徒刑。一九七一年九月,我在服刑九十五天以后,缓刑一年出狱。许多报纸刊登了这一消息。所有的报纸都援引了我的话:“撕毁兵役证并把它交给警察,这是一种愚蠢的策略。把任何东西交给警察都是愚蠢的。”
我疑心,自由主义的报纸之所以抓住我的案件,只是由于这不过是施加在一名中产阶级白人身上的不难处理的小暴行而已。进行那样的报道,只能使人看不清楚我们的政府和企业每天对穷人、外国人和非白种人所犯的巨大暴行的真相。在关于法官、传票和名律师的新闻底细的背后,很少有几个读者会听到在老挝的轰炸机的远距离的吼声。
我不喜欢被拖进政治斗争,新闻界对这一点感到兴趣。我不认为,这就使我同我们政府在其帝国主义的冒险事业中所杀害或监禁的大多数人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不幸的是,当一个人面临着要么加入军队,要么就反抗;要么向我们在西贡的匪徒交租,要么参加越共这样一种选择的时候,他没有办法避免采取政治行动。
大多数向报纸投书或者同我谈过话的人,都以为地方法院对我不公正,只要上诉,一切就会解决了。在神话和戏剧中,国王总是纠正地方官的错误。然而,任何人都应该能够看到,我们的领导者们并不是干那种纠正错误的事情的人。我两次上诉都败诉了,其中一次是向最高法院上诉,而副检察长在这次上诉中则为政府辩护。
在最后的判决作出之后,《圣路易邮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比较公正的判决》的社论。这种谬论令我吃惊。因为,在一种不应当存在的法律的统治下,根本就没有公正的判决这回事。这一法律是为了支持一场不应当存在的战争而通过的,而这场战争又是为了保卫一个不应当存在的帝国而进行的。某些判决,比如对我的判决,比别的判决轻一些。但是,不管是轻是重,为了维护少数人的权力而牺牲别人自由的任何一个判决,都不能是公正的。
许多惯于把政府当成从根本上说是公正和仁慈的机构的人,对于我对自己被判坐牢而不感到痛苦这一点,大感惊奇。事实上,我的感触同我在狱中的一位朋友——职业小偷——的感触完全一样。他说:“如果他们知道了我对他们的真实感情,他们就永远不会放我出去了。”(原载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美国《纽约时报》)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