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在金钱下倾斜(上)
【美国《时代》周刊6月19日一期文章】题:富人的正义并非正义
近来,美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出现了奇特的情况。已有20年执业经验的新泽西州哈肯萨克刑事辩护律师约瑟夫·雷姆说,许多人找他,要求得到辛普森那样的辩护。他说:“他们希望对所有不利于他们的科学证据提出质疑,”他们还谈到像辛普森那样挑选模拟陪审团。雷姆不得不告诉每个新客户:辛普森是不同寻常的。
像美国所有人一样,辛普森有权得到最好的辩护。他只是碰巧比一般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的人富得多——因此也就不断有名律师、陪审团顾问、调查人员和专家围着他转,为他的案子奔波。尽管很难得到确切的数字,但据接近此案的人透露,辛普森聘请一名陪审团顾问花10万美元;与罗伯特·夏皮罗签订的合同规定,他12个月内每个月可得酬金10万美元;约翰尼·科克伦也将得到一大笔钱。在被捕之日,辛普森的财产净值是1000万美元。他的一位律师说,到此案审理结束时,辛普森将总共为这场官司花500万至600万美元。
从尼科尔·布朗·辛普森和罗纳德
·戈德曼被谋害那一年起,这起案件便走上了歪路,引起人们的关注。公诉人克里斯托弗·达登前不久对“这一所谓的调查真相的过程”非常鄙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辛普森是一个穷困的无名小卒,那么几个月以前就已经结案了。罗伯特·施潘根贝格在1993年与人合写的美国律师协会关于穷人辩护制度的一份报告中写道:“如果为辛普森辩护的是密西西比州琼斯县的一名公设辩护律师,那么案子就会一目了然,只需两天就可审理结案了。”
辛普森一案比以往任何案子都更加明显地揭示出,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金钱能改变一切——巨额钱款更能把事情变得面目全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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