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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改革科研经费分配制度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07-0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波兰改革科研经费分配制度 【罗马尼亚《经济论坛》周刊文章】题:波兰将科学研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从1990年开始,波兰政府和科学家在安排科研经费方面,逐渐共'...

波兰改革科研经费分配制度


【罗马尼亚《经济论坛》周刊文章】题:波兰将科学研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从1990年开始,波兰政府和科学家在安排科研经费方面,逐渐共同建立和形成了一种新观念。这种新观念的特点是:将科研工作同市场经济原则巧妙地结合起来;使科研开发项目直接同国家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挂钩;在科研经费制度方面鼓励竞争;在政府的科技政策领域进一步提高科学家的地位,高度重视科学家的创造作用。此外,在科研领域消除歧视现象,对各个部门的科技人员一视同仁。
科研经费的主要用途是维持实验室内的科学试验,推广和普及科技知识;对科研项目进行科学鉴定和评估以及对科研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波兰,71%的科研经费用于研究和开发工作,其受益领域主要有农业、食品工业、机械工业、采掘业、运输业、建筑业以及卫生、环保、地质、电力、电子和电信等经济发展部门。
波兰的高校发展基金和用于自选开发项目、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其它一些技术援助等方面的资金,均由国家从中央预算中单独拨款。与此同时,波兰科学院、波兰高等教育研究所、由国家各部认可的科研开发机构以及其它一些科研协会和基金会等科研单位的研究经费,也由国家全部或部分承担。
上述款项由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与基础研究委员会和研究应用委员会共同管理,由它们决定如何为各个科研项目分配经费。根据波兰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分别对波兰各科研机构的活动情况所作的分析,波兰的科研单位被分为四大类,波兰的科研经费一般也正是根据这种分类标准分配的。
当然,波兰在提供科研经费方面也有一些优先考虑的重点项目,这些项目就是对国家经济发展能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或者国际科研领域的尖端项目。另外,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项目也是优先考虑的对象。为了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波兰鼓励科研单位自己解决某些项目的经费问题。在分配科研经费方面,波兰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研究项目竞争原则。波兰实行的新的经费制度对科研人员也有较大的影响。比如,对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实行终身聘任制并为其提供与其工作质量相应的生活待遇,另外一些人则与科研单位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享受工资等基本工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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