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实行雇佣保险制度
【《韩国日报》6月14日文章】题:韩国将实行雇佣保险制度(记者宋容会)
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雇佣保险制度,这样韩国在实行产业灾害保险(1964年)、医疗保险(1977年)和国民年金(1988年)制度之后完成了向发达福利国家前进的最后一道制度上的工作。实施雇佣保险制度可以使以前得不到社会保障的每年19万多失业者能够保持最低生活水平。此外,还将确立发挥老人和女性等潜在劳动力的具体方案,使之成为加强国家竞争力的制度上的转机。
这一制度实施以后,今年将有4万多家企业的410多万人成为受益对象,从1998年开始这一制度的适应范围将从30人以上的企业扩大到10人以上的企业,这样将有518万人因此而受益。也就是说到1998年,全部劳动者的51.7%都会从失业保险中受益。
从7月开始,400多万名劳动者将从他们每月总收入中拿出0.3%支付保险金。雇佣保险已经脱离了应付意外失业的消极的失业保险,而是包括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促进雇佣等项目,使政府也可以实施大范围的产业人才政策。
此外,雇佣保险制度实施以后,400多万劳动者和企业的各种信息将全部实现电子计算机处理,可以正确和迅速地把握劳动市场的潮流,并以此为基础实施正确的人力雇佣政策。但是雇佣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关键在于能够有效地管理每年5000亿韩元的雇佣保险基金。
对于所雇佣的5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全部劳动者数目6%以上的企业,给每人每年支付36万元,这将大大促进女性和老人等潜在人力参与经济活动。如果面临困难的企业不是解雇劳动者,而是发给劳动者停产工资,那么雇佣保险基金就将负担其中的1/2,促使雇佣状况保持稳定。
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计划更是庞大和多样。如果在公司内部设立职业培训设施,保险基金可以支付长期低利率贷款购买设备,而且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教育培训和老人以及一般劳动者自发性的提高自身能力的活动都将得到一定比例的援助。
失业救济金是雇佣保险的核心。一旦开始领取失业救济金,就必须每隔两周到有关地方劳动事务所积极寻找工作。政府将为雇佣保险的实施投入95亿元的预算,把410万名劳动者的资料都输入电子计算机中,建立求职和招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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