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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就钱其琛讲话纷纷发表社论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06-2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港报就钱其琛讲话纷纷发表社论 「一个中国」政策具体体现 【香港《天天日报》6月23日社论】题:大陆港台关系确定 九七之后,港台关系如何?台湾早已急如镬上蚂'...

港报就钱其琛讲话纷纷发表社论


「一个中国」政策具体体现
【香港《天天日报》6月23日社论】题:大陆港台关系确定
九七之后,港台关系如何?台湾早已急如镬上蚂蚁,不久前制订“港澳关系条例”;接着又渴望通过两岸间汪辜会谈,试探大陆的取向。现在,汪辜会谈虽已推延,钱其琛却在预委会全体会议上毫不含糊地披露了这方面的政策,为香港特区与台湾关系作出定位,并就若干具体事务提出了处理的原则。
两年再加一个星期之后的港台关系,就此底定,不管台湾高兴与否,也无从改变。
一段时间以来,台湾当局曾期望将来能绕过北京中央政府,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打交道。这个设想,已被否定。即是说:北京中央政府、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关系,是“三角形关系”,最顶端的一角是北京,下面左右两个角是台北、香港特区;上面是北京作为中国主权国家的中枢,下面是台湾、香港互不隶属的中国领土之一部分的省份、特区,这也是“一个中国”政策的具体体现。
对于台湾居民和工商界人士而言,九七后的规范,相信不会造成任何困扰,因为他们的正常交往、旅游、工商活动不存在任何障碍。但是,对于台湾当局来说,将要面对严肃的“一个中国”问题,要面临严格的法律规范。不久前许多人争论的台湾驻港机构挂旗问题,九七后将不会容许公开化了——除非是挂在私人地方之内;自然,李登辉在回应“江八项”时提出的“李六点”,希望插手港澳事务,扬言要“与港澳同胞共同追求民生、自由、安定、繁荣”,也只能是缘木求鱼了。规范港台关系
【《香港联合报》6月23日社论】题:“钱七点”规范九七后港台关系
北京政府把涉及港台关系的政策,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医卫、交通、旅游等非政治范畴的民间往来,特区政府具有地区(省级)之间的自由权;二是广义的政治层面,特区政府要有中央政府授权才能行事,其行政权的伸展十分有限。这是“一个中国”框架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香港特区)的分权模式,而台湾也被清晰地界定为地方政府,北京政府不承认两岸分治的事实与台北的政治实体。
“钱七点”的宣布,使九七后港台关系有明确的规范。从不确定到确定,提供了未来两岸海基会与海协会具体商谈的基础,而港台的空航海航谈判,亦可望在“地区特殊航线”管理的理念下加快展开,这对尽快处理九七后两地民航的持续自有帮助。
“钱七点”是根据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和对港台政策取向,由中共中央拟定的,其目的在维持港台现有的经济密切连结和民间往来,从而增进香港安定和繁荣。在政治领域,北京给予台湾官方机构,在香港具有地方政府事务机构的合法地位,但不让它有涉及“国家主权”的任何活动。着眼于大原则
【香港《成报》6月23日社评】题:中港台关系应求互利
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在预委会全体会议上,宣布九七以后处理香港涉台问题的七项原则。其中提到,大陆要求台湾当局认清形势,不要企图在港台关系上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活动。台湾行政院陆委会副主任高孔廉表示将慎重研究该七项原则,才决定如何正式回应,但他强调台湾政府维持港澳未来繁荣的一贯立场。
作为预委会主任,钱其琛借助预委会大会宣布对港台问题的政策,可说十分适切。预委会以港台问题较敏感,迄未作出讨论,在钱其琛颁布中央政府的政策后,便可在有关基础上进行研商,且看怎样的一个中港台关系,对三方面最为有利,成为“三赢”局面。
七项政策表明,台湾现有在香港的机构及人员可继续留存,不过他们在行动上要严格遵守香港特区基本法。钱其琛昨日宣布的政策原则,亦颇具针对性,等于要求九七后台湾驻港机构“规行矩步”。大陆让台湾驻港机构继续留存,相信是从促进两岸关系的大原则着眼。如果九七后便完全封杀驻港机构,不仅北京鼓吹以“一国两制”统一两岸的建议对台湾难有说服力,也不利港台民间及商业的交往,可说百害而无一利。十分及时务实
【香港《快报》6月23日社论】题:北京要台湾同香港对等
中国副总理钱其琛在北京举行的预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代表国务院宣布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北京分得很清楚,汪辜会谈需要拖住,以警告台湾拓展国际政治空间,但并不希望港台关系定位问题因此受到影响,由此可以看得出北京处理这个问题是十分及时和务实的。
台湾行政院长连战及大陆工作委员会副主委高孔廉对钱其琛的宣布未作出具体的评论,表示会研究,同时强调台湾对港政策一贯及支持香港九七后繁荣安定。至于台湾新闻局驻港代表江素惠欢迎北京清楚表明基本原则和政策,但表示需要详细研究。
香港涉台问题七项基本原则和政策在表面看来十分宽松,不过,在第六条中列明,港台之间若要进行官方接触往来、商谈、签署协议和设立机构,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经中央人民政府具体授权,由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批准。
由第六条中可以看到,北京是以“一个中国”的原则作为香港涉台问题的最根本。因为两个地方官方接触须报准中央,就象征北京所掌握的国家主权,香港与台湾是对等地方政府,不存在北京与台湾是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同时,北京亦界定香港特区政府的权限,以显示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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