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政府关于领导人待遇的规定
【本报讯】匈牙利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去年12月31日作出的一项决议。
这项决议对部长会议主席至副部长的政府领导人的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待遇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工资部长会议副主席以下的政府领导人的工资由部长会议主席决定。决议规定,部长会议主席月最低工资6.2万福林(一个福林约合人民币0.08元),纳税后为28857福林;部长会议副主席月最低工资5.5万福林,纳税后为26477福林;政府部长月最低工资4.6万福林,纳税后为23217福林;副部长月最低工资3万福林,纳税后为17097福林。
住房政府领导人如果拥有属于个人财产的住房,原则上不得再要由议会掌管的出租的住房。在特殊情况下(如由外地调到首都工作),经部长会议主席批准可以得到住房,但不得继续保留在外地的不属于他个人财产的住房。政府领导人申请住房时,以家庭人口的多少为基数,最多可得到一处比一般规定多一间的住房。
用车为部长会议主席、副主席、部长配备专车。国务秘书和副部长配备一部供个人使用的小汽车。政府领导人退休后可以免费使用公家的汽车,但一年不得超过3000公里。
出国政府领导人到国外执行任务,可以领取在国外的一级生活费,住一级饭店。如果在国外免费就餐,只能领取40%的生活费。乘飞机可坐头等舱,坐火车可以订包厢。看病和休假政府领导人及一起生活的家属可以到国家中央医院看病。政府领导人每年可以休假24天(不含节假日)。经批准,政府领导人应外国国家机构的邀请可以到国外休假。对于由部长会议秘书处在国外组织的互惠性的疗养,政府领导人最多两年参加一次,但要交一定的费用。
退休现职的政府领导人退休后的待遇和退休金按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确定。如果某人担任政府领导人的职务超过5年,不是由于受处分而被解除职务,后来的工资又没有在职时多,那么退休时可以按原工资计算退休金,其家属仍可以到国家中央医院看病。现职的政府领导人退休后可以使用退休部长、退休国务秘书和退休副部长的名称。第二职业除科研和教学工作外,政府领导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能担任工厂企业中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和经理委员会的成员,不能参加私人办的经济组织。从事本职工作范围的活动不得接受酬金。不能领取外语补贴。
(刘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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