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一将军建议提高军士素质
【俄罗斯《红星报》5月4日文章】题:急需解决的“军士问题”(作者
俄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军事学院院长罗季昂诺夫上将)
现在,在建设俄罗斯武装力量时,必须考虑到以前所犯的错误,同时意识到:在没有军士制度可靠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对军官提出任何高要求,都不能使我们拥有真正现代化的军队。只能通过合格的初级指挥人员来解决军队中许多重要的问题:加强部队(兵营)的纪律性和秩序,这意味着加强全军的纪律性和秩序;对士兵进行比较有效的训练;对技术装备、武器和物资储备进行正确的保养;拥有可靠的军官后备人员;在战斗中有坚强的战术指挥环节,它团结军队,使军队具有最强的战斗力。
为了使军士们在俄罗斯军队中占据应有的地位,必须采取哪些措施呢?
首先,在军事改革中,需要根本削减军区学术中心、兵团和部队学者数量,使其符合军队的需要。将真正能确保学术进程的分队编入保留下来的学术组织机构。显然,按兵种建立学术中心和按军事院校原则建立地区学术中心的时候到了,同时,还应当按所研究的学科将教学人员编入这些中心。
第二,修改需要配备军士的军事专业规定。把军士军衔只授予那些在服役时直接担任初级指挥官职务的人员。
第三,只是在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在职军人配备军士。在最初阶段(按义务兵与合同兵配备时),依靠以前服过现役(超期服役)的普通士兵和军士。在第二阶段(只在合同兵基础上):依靠军士,通过签署第二个及以后的合同;依靠普通的士兵,通过签署第二个及以后的合同。
第四,挑选身体状况合适的人员来配备军士:相应的兵役局通过常设委员会来挑选;部队指挥官通过常设鉴定委员会来挑选。
兵役局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有经验丰富的、十分了解服役特点的和在军队中至少服役三年以上的军士。委员会有义务确定作为军士服兵役的人员的全民教育和职业教育水平、心理道德素质、身体状况,并对同他们签署的合同的是否合理作出结论。
第五,经常关心提高军士的职业水乎。应当在师团(大队)中为他们组织提高职业水平的训练班,并在部队中进行集训。
为了提高军士们的素质,需要向初级指挥人员提供在军队服役期得到中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的机会。
第六,取消不合理的准尉制度。军官和兵士之间,只应当设立军士这个初级指挥人员环节。
还有一点。需要修改和必要地补充对军士服役办法、其权利和义务、遵守纪律情况、社会问题等作出规定的法律、命令、章程、教令等文件。初级指挥人员制度应当有崭新的法律基础。
我深信,在解决俄罗斯新的武装力量建设的问题时,必须最大限度地努力提高军队三个“人员成分的”素质:军官、初级指挥人员和普通士兵。现在,“军士问题”是内容最广泛的、最复杂和意义最重要的。需要刻不容缓地解决这个问题。
(卢敬利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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