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报文章:如何惩治贪污腐败
【委内瑞拉《宇宙报》5月29日文章】题:所有国家的通病——贪污腐败
贪污腐败是影响了和正在影响着世界各国政府的、有着种种不同的政治和社会表现的一种通病。这种通病不仅仅像菲律宾的马科斯或巴拿马的诺列加那样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胜利而曾备受赞扬的前苏联,现在正出现自己的黑社会。美国也不那么清白,最近在储蓄和信贷系统发生的500亿美元的营私舞弊案就是明证。
贪污提高了贸易成本,也使用于生产的资金被大量挪用。更严重的是,在鼓励道德败坏和打击诚实的企业活动的同时,它也在腐蚀着整个国家体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这会产生更消极的后果,因为这些国家正在努力克服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其他严重障碍。
我们如何克服腐败?作为政府,作为个人,作为企业家和作为文明社会的成员,我们都应该正视这个问题。
在对待贪污腐败问题上,政府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包括其效率、透明度和责任感。政府主要是靠纳税人的钱维持的,不合理地使用这些公共资金就是对人民的嘲弄和打击。
在国营企业私有化中不实行公开和透明的招标,就会给营私舞弊制造机会。利用职权去赏赐亲友,去争取新朋友,去说服或惩罚敌人,是“裙带资本主义”的不同的表现形式。各国政府具备一种有效的金融管理和监督体制是极端重要的,它能保障公共管理中的透明度和责任感。例如,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就分别建立了称之为“SAFCO”和“SIGEF”的金融管理体制,这些体制正使公共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发生重要的转变。在巴拿马和阿根廷也在推行金融管理的改革计划。
作为一种负责的、有效的和有透明度的政府的补充,必须重视和执行公务员道德规定,不允许在公务活动中掺杂私人的活动。有必要在公共义务与公务员的个人利益之间建立坚实的“防火墙”。例如,在美国,高级公务员一般是将自己的所有生意交给“全权信托”,以避贪污之嫌。卡特在任总统期间甚至把自己的花生田也交给一位受托人管理。这就是说官员不得插手这些生意。这是一种“死规定”。
道德观念应表现在以平等的方式执行各种明确和客观的法律和规定上,这是极其重要的。
政府的第三个责任是,能够保证存在一种公共管理职业,这种职业应明确规定公共官员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他们感到自己是这一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这能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官员在其行使职务期间的利益。
公共官员的培训和合理的报酬也是很重要的,应该给他们条件,给他们必要的训练,以使他们有能力和正直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最后,政府应该保证支持高级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的职责是保证合理使用公共资金和对公共官员代表政府所进行的一切金融和管理活动实行事后检查。这可以通过建立内部检查机构和可以信赖的外部审计系统来实现。
与贪污作斗争的责任并不是都由政府来承担。全社会的公民,包括各种非政府组织,工会组织和各种职业协会,都应有机会负责任地向当局提出不仅对政府机构和公共官员而且对一些个人的不满和疑问。
企业家们也应通过自己的行为准则,规定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履行。
新闻界在提倡廉政的斗争中可以发挥很关键的作用。
最后,在反腐败斗争中,政府和民众也有着共同的责任:坚持文明教育。重要的是推行各种水平的教育纲领,在这些纲领中纳入道德、良好风气和廉洁正直观念。这样就能培养出道德健康和能自觉抵制贪污腐败的新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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