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商因与大陆贸易竟被起诉
【台湾《工商时报》3月5日报道】年来国内政治情势丕变,海峡两岸的经贸行为也处于相当微妙的状态。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昨天针对一件海峡两岸贸易案件特别指出,国内厂商若直接与大陆厂商进行贸易接触,并确有出口事实,则国内厂商的行为视同触犯“图利叛徒罪”,将依违反惩治叛乱条例提起公诉。
根据高检处检察官陈耀能的起诉书中提出,被告是台北市达路兴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汉村,检方主要认定的犯罪事实是:林汉村在1986年7月间前往香港探亲时,经人介绍认识中国共产党伪政府的“国营华润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于伯阁,双方洽商后,他分别与“华润公司”及相关的“中国中发有限公司”签约售卖女用皮包共2700只,总价18400美元。
另同年12月间,林汉村也接受中共退休经贸干部在香港开设伊利达公司的订单。
在陈耀能侦查中,虽然林汉村辩称只是转口贸易,但他查出皮包订单是他直接与“华润公司”商议签订的,因此林汉村的行为显然是直接与匪通商,已经触犯了惩治叛乱条例的规定,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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