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摩梭人的习俗
【香港《南华早报》4月28日文章】题:中国西南边远山区的摩梭人找到了婚姻和谐的秘密(记者特里萨·普尔)
泽塔达希今年29岁,有一个5个月的女儿,可是,他很少见到女儿,因为女儿同妈妈一起住在19公里以外的另一个村庄。
摩梭人的婚姻乍一看仿佛已是濒临破裂,然而实际上对于居住在泸沽湖岸边的摩梭人来说,这完全是正常现象。泸沽湖在昆明东北,位于滇川边境上。
摩梭人不正式结婚,也不举行婚礼,他们的婚姻形式叫作“走婚”。按照摩梭人习俗,子女有了伴侣之后,仍住在母亲家里,儿子晚上到伴侣家过夜,第二天早晨赶回来吃早饭。泽塔达希的哥哥每天傍晚要从村子的一头走到村子另一头的伴侣家过夜,他已经有两个孩子。可是,因为泽塔达希的母亲家离他的伴侣家很远,他每个月只能去两次。所以他的女儿主要是由他的伴侣和伴侣的弟兄们来照看。
摩梭人的孩子跟母亲姓,财产也是按母系继承。每户人家总是由年岁最长的女人当家。这样做的好处是,不论家里有几个孩子,土地总是不分家的。报刊上有的文章说摩梭人是社会发展的“活化石”,甚至有的文章暗示摩梭人可以有许多伴侣。
摩梭族学者阿杰尔说:“我看到一些极端的文章,我们对此感到愤慨。摩梭人对有人探听他们的家庭结构是非常敏感的,而且对于男性来访者抱着提防态度。”一个男人有几个伴侣的现象是有的,但这种做法受到族人的批评。阿杰尔说,在全中国,摩梭人约有4万,泸沽湖云南这一侧有1.5万,四川那一侧比这个数字略少些。
摩梭人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是落后的,主要靠耕牛和靠手工劳动。但是,摩梭人承认“走婚”像正规婚姻一样稳定。
男女青年长到十七八岁就开始“走婚”,等到双方有了孩子,男方家便到女方家去送贺礼,并宣布“走婚”关系正式成立。不过,“走婚”这种形式,双方离婚很容易,如果合不来,双方就停止来往,婚姻关系就算中断了。
在这种母系社会中,有一个好处,溺杀女婴的现象是不存在的,生男生女一家人都高兴。37岁的边马兰说,“走婚”相当好。她说,她跟伴侣不常在一起,所以就极少吵架。
在摩梭人中,女人掌管钱财,家里的事由女人作主,并负担全部家务。男人主要做田里的活计。因为男人住在母亲家里,照顾姐妹的子女就成了他们的责任。
随着这个地区开始对外开放,人们把提高生活水平的希望寄托在发展旅游上。在罗绥村,已经有10家村民开办了小旅馆。
(张光远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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