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腐败盛行的大陆(三)
公众反腐意识强烈
欧洲公众反腐败行为的意识越来越强有两个原因:腐败行为日益猖獗;越来越多的腐败行为被曝光。其实,这两种解释都适用。意大利提供的证据表明腐败行为有增无减,从1992年在米兰开始,已经逮捕了一批企业界人士。许多企业家在狱中供认遭到政界人士的敲诈勒索。
这些企业家知道,70年代,意大利的回扣率平均为7%,到80年代,回扣率已增加到20%。他们也知道,这笔额外的回扣开支损害了他们同欧洲对手竞争的能力。他们不希望下一代今后也面临这种情况。都灵的一位企业家说:“我不希望我儿子接管我的公司。但你不给回扣,就办不成事。人人都要回扣,我每天惶惶不可终日。”
意大利的腐败已经达到危机的程度,而在法国,人们也开始下决心揭露腐败行为。1990年,当国民议会对以前为自己所在的党收受非法捐款的政界人士实行赦免时,法国的法官们被激怒了。
据巴黎高等司法研究所的安托万·加拉蓬说,结果,法官们起来“造反”,法国政界人士至今还心有余悸。
德国的腐败丑闻也不比别国少,虽然在国际上引起轰动的丑闻不多。德国《明镜》周刊最近一期的封面文章冠以《德国也在用资金收买官员》的标题。文章得出的结论是:“即使在公众不大注意的貌似廉洁的文职部门,吃回扣现象也像流行病一样蔓延开来。”
1988年,在德国金融中心法兰克福,发生了361起官员腐败案例,去年发生了1498件。上个月,当60名德国警察局长在柏林开会讨论对付腐败问题时,柏林地方检察官向他们报告的第一个消息是,一位市府官员销售汽车驾驶执照,每本2000英镑。联邦刑事调查局局长汉斯—路德维希·察赫特似乎同意《明镜》周刊的结论。他说:“显而易见,我们德国受腐败的影响超出我们的想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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