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控物价央行发行国债
【本报罗马5月10日电】(记者黄昌瑞)意大利在过去20多年中通货膨胀率几乎处在西方七个工业发达国家之首,而在最近10年中,它的通货膨胀率从8.6%降至去年的4.2%。这是因为意大利在抑制通胀方面采取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一,实行五种形式的价格制度。自由价格,商品包括服装、鞋类、水果、蔬菜、家用电器、汽车等,政府完全不干预;受政府监督的价格,商品包括面食、各种干食品、药店出售的各种药品等。这类商品的价格表应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一旦发现某种商品价格过高,立即找有关厂商来问明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立即交给财政警察处理,包括罚款等;由政府控制的价格,例如汽油、柴油、汽车保险费、结核病药等。这类商品的最高价格由政府规定,零售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由政府规定的死价格,例如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政治价格”,例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和国营铁路的票价与运费,亏损由国家补贴。
意大利政府工商部里设有一个专门管理物价的机构,名叫“部际价格委员会”。在需要调整物价时往往先由工商联合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经过政府有关部门,例如工商部、财政部、预算部、国库部等部门派代表集体商议作出决定。然后交政府内阁会议议决,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法令或法律议案,由议会表决后实施。
意大利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并非所有物价一律放开,物价的放开是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实行的,总有一部分物价由国家规定,不允许自由竞争。意大利工商部主管物价的官员说,政府规定的死价格有遏制通货膨胀的作用,例如1973年和1979年世界范围内石油价格上涨时,意大利动用库存石油,保持国内能源价格稳定,起到了一定的遏制通货膨胀的作用。
第二,实行工资随消费物价指数自动上调制度。这一制度是从1945年开始实行的。应该说,这种制度对保障职工生活水平和改善低收入的职工生活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牵制了物价的上涨,使政府控制的那部分物价不易上涨。
但是,工资随消费物价指数自动上调的制度在1991年底中止,1992年7月正式宣布取消,政府及劳资三方商谈达成新的协议。根据新协议,职工工资的物价补贴将改为以政府经济计划中规定的通货膨胀率为基础加以补贴,如果实际通货膨胀比计划中的要高,则随后追加补贴。目前正是按照此计划执行。这么做对抑制通货膨胀有利,职工有所吃亏,但得到补偿的是政府承诺扩大投资,增加就业机会,控制物价,保障职工生活。
第三,中央银行同国库部脱钩,通过向公众发行国家债券来弥补财政赤字和偿付公共债务的利息,以减少货币的发行量和流通量,抑制通货膨胀。1982年意大利公共债务只有342万亿里拉,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2.8%,1992年已猛增到1608万亿里拉,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1%。1993年5月意大利国债高达1.1万亿美元,其中外债443亿美元,仅付利息开支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1.4%。意大利中央银行曾预计,1995年公共债务的利息将达到176万亿里拉(约合1140亿美元),这一年预期通货膨胀率达2.5%,货币发行量将增加5%。但在如此庞大的公共债务情况下,通货膨胀却受到遏制,这同有效的金融政策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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