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关于死刑的争议
【捷克《人民报》4月11日文章】题:生命、死亡和惩处
在捷克共和国,每个工作日都发生一起凶杀案。其中许多凶杀案是十分残忍的,电视、广播和报纸对这些案件进行报道之后,人们禁不住为之打个寒噤。能够侦破80%凶杀案的捷克警察和绝大多数的公民,要求对罪犯处以死刑。反犯罪活动的理论家、社会学家和大多数的政治家却持不同观点。他们从社会、宗教、心理学和哲学方面列举种种理由,把死刑看成野蛮行为。
继1989年之后,犯罪成了“生产率最高的产业”。东欧国家在获得自由很短的时间里,相继废除了死刑,只是为了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欧洲国家的标志。然而恢复死刑无一例外地又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
那些反对在捷克国家恢复死刑的人,以欧洲法律秩序的发展为借口,警告不要因此而丧失国家威信。如果我们在死刑问题上有变动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忽视捷克准备加入的欧洲联盟的标准。另外一些反对恢复死刑的人指出,死刑对犯罪率的变化没有影响。俄罗斯就是一个例子,到今天为止,俄罗斯仍然实行死刑,那么它的犯罪率应该降低才对。
恢复死刑会受到社会的欢迎。它能够保障大幅度降低惯犯所制造的杀人案的数量。这种要求虽然不能自然而然地被接受,但也不能被忽视。死刑是一种威慑手段。如果被判几年徒刑的杀人犯,出狱后再次杀人,那么国家统计的数据就不能让受害者的亲属满意。如果国家有死刑的话,那么杀人犯就不会重新回到我们中间,被害者也就可以免遭杀害。这样由于国家的消极态度,造成无辜者的死亡,而使国家很难推卸责任。
如果不从肉体上把危险的犯罪分子消灭的话,那么还有一种可以安抚公众的方案,那就是终身监禁,不过这种刑法在捷克很少被利用。残酷地宰杀十岁的托马什案以及后来由此引发的要求恢复死刑的签名活动,对国家领导提出了一个警告,在这个问题上,很大一部分公众的观点,与政府的想法不相吻合,在这个较温柔的事件中,丧失威信就成了第二位的问题。那些认为死刑是野蛮行径的人,不得不抵抗越来越多的抗议,来保护社会避免“更高层次的野蛮行径”。(王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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