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英国战俘的遭遇(五·完)
苦难终结
洛麦斯相信,不管送他去什么地方,都不会比这里更糟,日军所施的酷刑曾使他几乎失去求生的意志。
他在军车上回想所受的折磨,觉得刑最可怕。
但是他在受刑期间始终没有招供,特别是关于地图的事。这张地图包括了泰缅铁路的路线,以及沿线战俘营的位置。他想:“要是我供出了这些,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他记得最清楚的不是拷打的情形,而是那个日本翻译。在洛麦斯心里,这个人已成了罪恶的象征,因为每次拷问的时候他都在场。在受刑前和受刑后,洛麦斯听到的全是他的声音。在洛麦斯眼中,这个人代表了日军所犯的一切暴行。
军车行驶了几个钟头,洛麦斯一行来到曼谷的日本宪兵司令部。洛麦斯被关在一个拥挤的大牢房里。他在牢里等候审讯,等了五个星期。
日军检察官宣读了一大堆罪状。审判结果是早就可以猜到的:“你从事反日活动的罪名成立,判五年劳役。”
洛麦斯舒了口气。起码不是死刑。
九天后,1943年10月27日,他被押上货车送去新加坡欧南路监狱。这是个可怕的地方,牢房狭小,疾病丛生,许多犯人都满身疥疮,或者得了疟疾、糙皮病和腹泻。那里根本没有医疗设备。
随后几个月,洛麦斯看着其他战俘——死去死去变得很颓丧。
洛麦斯瘦得厉害,一只手就可以把自己的上臂圈住。他心想:“我一定要出去,不然就会和其他人一起死在这里。”要出去只有一个途径:到医院去。洛麦斯故意从铁楼梯上滚下来,假装昏迷。两天后,医生来到他的牢房,用针刺他身体,看是不是真的失去知觉,洛麦斯用尽全部意志力,才能够保持全身不动。他的计策成功了。
他想尽种种办法留在医院,直到1945年8月原子弹轰炸广岛和长崎、战争结束之日。1945年10月,他坐船回英国。受罪三年半之后,他的苦难似乎终结了。(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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