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的地下经济(下)
当前的一些研究表明,在发展中国家地下经济部门中就业的人数一般占城市总就业人数的40%以上。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这个比率可能更高一些。在秘鲁70%以上的劳动力在地下经济部门就业。在印度尼西亚,城市就业人口的52%活跃在地下经济部门,在泰国是50%。非洲在1980—1985年间,75%的新就业者进入地下经济部门,同期巴基斯坦的达到85%。地下经济鼓励一种不受社会地位限制的进取精神,它使大量人口即使在难以控制的通货膨胀中仍能有活儿干,有饭吃。因此有人指出,这对减轻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有一定帮助。
地下经济也对国内或国民生产总值做出了贡献。总的来看,发展中国家的地下经济约占国内或国民生产总值的30—70%。有几个研究已对一些具体国家的情况做出估计,例如秘鲁的地下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9%,孟加拉国的占33%,西非的占40%。据估计,到2020年,非洲的地下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将从不足50%增加到60%,而一些正规经济部门将变得萧条。相比之下,工业发达国家的地下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像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较高。希腊、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地下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30%,德国、法国、英国和美国的约占7—9%,而瑞士和日本的仅占4%。
尽管地下经济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许多积极影响,但是它的各种消极影响,尤其是伴随地下经济发展而来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大量滋生蔓延也深深困扰着这些国家的政府,使它们经常陷入某种难以应付和被动的境地。这些消极影响突出地表现在偷税漏税、毒品走私和行贿受贿现象的大量增加,此外贩卖黄色书刊、卖淫嫖娼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和法律制度不健全,加上一些政府官员的贪污腐化,给一些从事地下经济活动者以可乘之机,他们可以利用地下经济部门为掩护轻易地偷税漏税,其结果是减少了国家的收入和政府用于实施许多国家计划的经费,这也可能导致附加税的负担。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不难发现,逃税现象十分普遍而且达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行贿也是与地下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而且与一些政府官员的贪污腐化相互作用。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行贿已成了地下经济部门的一项主要开支。为了使一些经营活动得到批准或顺利进行,地下经济部门不得不将它们收入中很大一部分专门用来贿赂那些有权势的人。一个关于秘鲁的研究估计,地下经济部门将其总收入的约10—15%用于行贿和不合法的佣金,而正规经济部门的不足1%。行贿的支出虽然有可能使商品和服务的成本增加,但是却可以使地下经济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使一些违法行为免遭被告发的危险。
总之,发展中国家的地下经济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新课题。(下)(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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