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本周实施大陆经贸人士赴台办法
【台湾《中国时报》4月12日报道】(记者李建荣洪玟琴)行政院长连战8日批准“大陆地区人士来台从事经贸活动许可办法”。经济部长江丙坤说,经济部将在本周内公布本案,并开始实施。
本办法还特别增列可以邀请“重要人士、专业造诣人士来台”,为大陆经贸官员来台开放一个窗口,但是这一部分应经过经济部及大陆委员会专案特许。
经济部主管官员表示,行政院核定的大陆经贸人士来台办法中,并未开放受理大陆人员来台受训的申请,该办法中决定开放四类资格的人员来台,包括:
①邀请主管或技术人员来台参观,主管系指厂商或经理。技术人员则限主任、副厂长、副经理以上,而且是生产产品、特殊操作、提升产业技术或研究发展的技术人员。
②邀请大陆经贸机关高阶职位人员。
③大陆人士旅居国外四年以上主管或技术人员,且与台湾有经销业务往来者。而最近增列的第四项则是,具有专业造诣人士,或与两岸关系互动具重要地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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