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商报》认为:向外资拍卖土地与旧时租界有本质区别
【马来西亚《南洋商报》2月20日文章】题:中国拍卖土地的意义(作者
宙游)
现在中国实行拍卖土地,无疑能够为国家广开财源,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土地向外资拍卖,也可引进一部分外资。地产业的繁荣,就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公开拍卖土地是势在必行的重大措施。
但是有的人一听说土地向外资拍卖,就以为中国要搞租界。他们提出“允许外商租用开放城市土地是否会重演帝国主义在半殖民地旧中国建立租界的悲剧”?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中国目前实行的土地拍卖,同旧时的租界,有着本质的区别,所谓土地拍卖,是指在开放城市中允许外商在一定的时间内,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租用土地,向中国缴纳地租。
土地的主权和所有权属于中国政府。所谓租界,则是帝国主义同旧时政府缔结的不平等条约,以居住和经商为名,在通商口岸和城市长久租用的地段。
租界是政治地域概念,当时中国政府在租界里丧失主权。因此,担心中国的卖地会变成搞租界,这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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