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承认苏中友好团结一致
【法新社莫斯科15日电】九年前,斯大林和毛泽东在莫斯科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条约的基本原则,是苏联与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缔结的一系列协定的榜样。
苏联报刊星期六庆祝协定周年纪念时,强调这个协定的历史意义以及苏中两国共产党和政府看法的一致。
关于人民公社的建立,应该指出:周恩来曾毫不犹豫地在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谈到这个问题。最近,苏联杂志“新时代”刊载了一个中国经济学家的长文章,谈到这个问题。一般说来,中国建设新社会的方法,不仅得到莫斯科的完全赞同,正如赫鲁晓夫在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强调指出的那样,而且苏联报刊还认为这些办法对苏联很有用处。
观察家们注意到,两国之间经济关系的总的情况是积极的。预计给与中国五十亿卢布援助的重要协定的签字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观察家认为:军事同盟方面的情况同样也是积极的。苏联和中国在宣布他们将坚决以和平谈判来解决一切国际问题的同时,决定日益增强它们的防御力量。
关于外交方面,观察家强调指出,中国和苏联在有关福摩萨、中东或者是柏林问题上,自然采取了共同的态度。俄国人和中国人不断申明:他们的联盟根本是和平性质的、不威胁任何人的,因为这两个国家都在从事创造性的工作,而为了建设就必需有和平。
在这种情况下,观察家们似乎认为,北京不会对改善苏—美关系有非议,也不会反对东西方之间进行谈判,来解决国际上的争端,即使人民中国不参与这样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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