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滋事”措施
【中央社中曼新村十八日电】台省警务处已通令各级警察单位,在暑期中应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滋事,以维护社会安宁。
警务处规定的四项措施是:(一)加强实施巡逻劝导工作,防止青少年不务正业,游荡街头及在各种娱乐场所,游荡滋事。(二)依法禁止青少年涉足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场所。(三)对于不良少年非法组织帮派,彻底取缔,勒令解散,并追查有无不良分子幕后主持或有其他政治背景,防止青少年个体犯罪演变为集体滋事。(四)加强劝导,取缔男性青少年蓄留长发,或穿着有伤善良风俗的奇异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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