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拟放宽港澳人士到台居留限制
【台湾《中国时报》3月30日报道】为便利港澳资金来台,和加强对友我港澳地区人民照应,陆委会正协调内政部,拟议大幅放宽港澳地区人民来台投资申请居留规定。陆委会和内政部初步规划开放在台湾地区投资、汇存新台币500万元以上的港澳人民,即可申请来台居留;并放宽在台设籍规定,对在台投资及专业人士,只要两年间每年在台湾居留超过270日,即可办理户籍登记。
港澳九七、九九“大限”将届,为加强吸收港澳资金来台,陆委会协调内政部,修订“居住港澳地区人民来台短期停留及长期居留补充规定”,放宽港澳地区人民来台投资申请居留、定居规定。
陆委会协调内政部拟议大幅放宽港澳地区人民来台投资申请居留及设籍规定,但国家安全局和警政署以和法制不合,及恐将影响国家安全为由,认为有待商榷,对陆委会开放政策持保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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