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商品的定义
【台湾《工商时报》2月28日文章】题:衍生金融商品
衍生性金融商品是从利率或债券,外汇或汇率以及股票或股价指数等现货市场产品所衍生出来的金融商品,主要有期货、期权和掉期(Swap)三种类型,由若干不同的金融合同组成。
期货包括外汇利率或股票指数等期货合同;期权合同的范围可以扩大到股票、债券、外汇、股票指数甚至期货期权等;掉期合同通常则有利率掉期和汇率掉期两种。由于它们是从上述基本的金融票据或金融参考指标衍生出来,因此价格也受这些基础产品的价格所支配。
衍生性金融商品产生于70年代初。1983年之后又增添这些衍生性商品之间的结合产品,如期货选择权,交换选择权以及交换期货等等。
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交易,通常是以小搏大,以少数资金从事数倍乃至数十倍的交易,所承受的风险相当大,因而必须采取风险的管理措施,以避免因单一事件(如股市崩盘)发生,而使公司面临破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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