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报道航天专家分析1月26日卫星发射照片后指出:火箭头部火源非卫星莫属
【香港《大公报》2月20日报道】题:航天专家根据照片研究分析指出火箭头部火源非卫星莫属
上月26日在西昌卫星中心上空出现的星箭爆炸,本报就获得的系列照片,请教一位研究航天科技的专家。
他细心察看照片后,认为至少可以得出三点分析:第一,火箭头部即卫星所在的部位首先发生了非正常燃烧;第二,即使火箭头部已经冒火燃烧,但处于下端的一级火箭仍在继续飞行,表明火箭的工作还在正常进行;第三,从大爆炸发生前的火光中,依稀可辨捆绑助推火箭的外形及一级和二级火箭间级间段的蓝色标际线,说明爆炸前的一刹那,火箭的结构尚完好,异常不发生于此。
那么,火箭头部冒火何以断定是卫星着火呢?专家说,火箭的头部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形似蚌壳状的用于保护卫星的外罩(学名整流罩),它是以特殊材料制成的,防火防水又防撞;另一部分便是卫星,它带有发动机,发动机里有燃料,于是成为火箭头部唯一可以着火的东西。
此外,火箭头部冒出的火焰会否属火箭燃料泄漏所致?“长二捆”火箭的一、二级,结构为两个相连的圆柱箱体,离着火部位最近的是它的第二级,第二级装着本身不会燃烧的助燃氧化剂,位于下面的第一级才装有燃料箱。
假如属火箭燃料泄漏着火的话,着火部位应在火箭的中部,因火箭高速飞行受空气阻力的影响,火势即使快速蔓延,火也只会顺风向下燃烧,而绝不会顶着风窜到火箭头部。
“由此可见,火箭头部的火源非卫星莫属。”他说。
另据记者获悉,上月26日发射的美国休斯公司生产的卫星运到中国后,美国方面即按事先提出的要求指派12名警卫日夜严密监护,不准中方的技术人员接近卫星,以防这枚卫星的先进技术被“窃取”。
为尊重合作伙伴的要求,中国对那枚HS601卫星,与过往在中国发射的美制卫星采用同等礼遇方式,进入中国时免去一切海关检验,直接运到西昌卫星发射基地,同时对包括“振动实验”在内的一切关键性实验均按对方的意思而放弃。依照中国的惯例,每发射一枚国产卫星,之前都要对星箭结合的匹配问题进行多次振动实验。
星箭爆炸了,但按照国际惯例和合同约定,中国在火箭载着卫星离开发射架后即可得到发射报酬。与此同时,休斯公司也可能因此次的失败结果而得到再造一枚同类型卫星的订单。
此次事故的直接受损方应是香港亚太通信卫星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因亚太公司不得不推迟其利用“亚太二号”在亚洲、大洋洲及非洲一些国家开发卫星通讯市场的计划;而太平洋保险公司将负责牵头向亚太公司赔付1.62亿美元的保险费。
目前,发射承包商中国长城工业公司和火箭制造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正会同休斯公司讨论责任方问题。
有理由相信,此次将会得出一个与1992年那种含糊结论而不同的结论。①发射后,星箭离地约50秒时,卫星所在的部位──即头部的整流罩与二级火箭的接合处,突然窜出了一股火焰。②火焰由小到大,逐渐向下燃烧。③火势越来越狂,但一级火箭仍在正常工作。火箭继续飞行。④爆炸前一瞬,从火光中,依稀可辨捆绑助推火箭的外形及一级和二级火箭之间级间段的蓝色标记线,这说明爆炸前“长二捆”火箭的结构完好,没有发生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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