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向亚洲展开知识产权攻势
【日本《钻石》周刊2月4日一期文章】题:亚洲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激化——日本的战略大为落后
1994年3月底,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的“外国贸易壁垒报告”中,日本被指出在7个领域中有43项壁垒,这是以往最多的一次。除日本之外,美国还指出了38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壁垒,但针对亚洲国家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不充分的批评引人注目。作为保护知识产权问题的明显的措词是“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没有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在过去的10年中美国一直强制性地要求亚洲国家制定和修改知识产权法,下一个步骤,美国已开始要求亚洲国家严格执行已经制定和修改了的法律。
美国企业在亚洲国家提出的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案不断增加,正好印证了这一事实。美国德克萨斯仪器公司董事长琼金曾经说,“企业的主要利润是专利和技术收入”,对专利事业很热衷。该公司通过在日本取得的半导体等专利,从日本的各半导体生产厂家成功地获得了巨额的专利使用费。
1994年8月,尽管该公司在东京地方法院审理的侵犯专利权案件中最终败给了富士通公司,但是该公司又立即提出上诉,并没有减弱其攻势。在日本的法院,日美企业有关侵犯专利的案件今后很可能还会增加。
同日本一样,韩国的半导体生产厂家,也经受了美国半导体生产厂家集中发起的专利攻势。首当其冲的是1993年在世界半导体市场排名榜上跃居第七位的三星电子公司。该公司经受了来自德克萨斯仪器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和摩托罗拉公司等方面的强大专利攻势,目前所处的状态迫使它每年不得不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攻势,也波及到了迅速增长的台湾个人电脑生产厂家,以宏棋公司为首的颇有影响力的台湾个人电脑生产厂家,不得不向美国企业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
此外,1994年还发生了这样的事件,美国微型软件公司等几家软件生产厂家,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控告销售该公司软件盗版的中国6家企业侵犯版权。
现在,美国企业发起的知识产权攻势已经从美国国内扩展到国外,战场正在转向经济增长较快的亚洲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在亚洲积极开展经营活动的日本企业,成为争端当事者(作为侵犯者受到警告,被迫坐到被告席上)的可能性已急剧升高。
而且,如果稍加留意就可以发现,在亚洲对日本企业进行攻击,不仅美国企业有这种可能,而且与日本竞争的所有企业都有这种可能。
知识产权纠纷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而不断增加。日本企业将生产基地向亚洲转移,实施国际分工战略,有必要尽早确立与之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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