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通货膨胀十条原则
【俄罗斯《市场信息》周报1995年第7期文章】题:遏制通货膨胀战略十条原则(作者俄罗斯政府财政研究院教授克拉萨温娜)
俄罗斯一下子被掷入市场经济,伴随而来的是经济、财政、市场和金融危机,在可预见到的未来还会出现银行危机,有一半的银行将破产。
通货膨胀就是上述一切危机的产物。解决通货膨胀问题需要通过市场和国家两种调节手段。最起码应该认识到,通货膨胀不只是一种货币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各个领域比例失调和国家所执行的经济政策的失误。
俄罗斯政府财政研究院制订了反通货膨胀的战略和政策,认为通货膨胀的根源在于经济状况,因此,反通货膨胀战略的第一条原则就是要促使整个经济情况好转:应扶持优先发展的经济部门,进行有计划的军工转产砷1激投资积极性。第二条原则是杜绝通货膨胀的财政因素。大家知道,中央银行采取了紧缩银根的方针。因此,国家只能靠借债弥补财政赤字。但是,在这方面国家没有进行认真的核算。我们认为,发行长期债券,使利息达450%,只会造成债台高筑。经济学家警告说,不能过份迷恋于发行有价证券。对外借债也应该有一个限度,这里的原则是数额不要超过所偿还的旧债。
为杜绝通货膨胀的财政因素,还要完善税收政策。应该提高税收的监督职能。放弃调节职能。应该解决债务拖欠问题(即三角债问题),这个问题已成为隐性贷款的一种形式。这对企业有利,甚至当冲销企业债款的时候,它们还请求留下10—15%,以便有一个“小金库”。第三条原则是调节通货膨胀的货币因素。在确定货币发行限额时,要考虑货币的流通规律,要认识到,当物价上涨时需要增加货币的发行。要考虑货币的流通速度,1994年12月份这一速度提高了11倍,因此即使不发行新货币,通货膨胀也会上升。根据外国经验,我们建议企业、工会和政府之间签署收入、工资和物价限额的协定。
第四,在反通货膨胀计划中,银行起着很大作用。中央银行应当执行强硬的货币量调节及向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政策。要有刺激银行投资积极性的措施,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条件并提供贷款偿还的保证。
第五,发展金融市场并对这个市场加以调节。目前俄罗斯国家虽然鼓励发展这一市场,但未对它进行调节,致使资金分散,没有投入生产,而是富了股份公司的拥有者。第六,必须调节刚刚兴起的外汇市场。要谨慎地对待把外汇作为调节杠杆的问题,因为它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第七,必须消除通货膨胀的外部因素。首先要防止俄罗斯经济的美元化,一下子打破货币垄断是不明智的,西方是逐步打破货币垄断的。现在恢复货币垄断是不可能的了,但是要对货币加以调节。还必须为俄罗斯的外流资本回流创造条件。
第八,必须同影子经济和受贿现象作斗争。据美国哈佛大学估计,俄罗斯有80%的私有企业受黑社会的控制。俄罗斯至今还缺少同这一丑恶现象作斗争的法律手段。第九,制订有效的洁律文件目前俄罗斯的一些法律自相矛盾、相互矛盾,并且缺乏执行法律的监督机制。
第十,如果不恢复人们对卢布的信任,就无法遏制通货膨胀。这个方面,心理因素重于经济因素。为了最终恢复卢布的信誉,就必须克服国家危机,实现政治安定,提高管理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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