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通过“”间谍条款
【台湾《联合报》2月17日报道】行政院昨天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增列两条俗称“间谍条款”的条文。为了这两条条文,法务部长马英九与台北市长陈水扁有一番就法论法辩论,最后仍通过这两条条文草案:两岸人民及外国人如果意图危害我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将公务机密交付大陆党政军或其掌控的机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马英九并透露,情治单位估计,中共在台渗透人数已达数千人。
这两条条文增修案将在近日内送立法院审议,完成立法程序后生效。
台“行政院”通过“”间谍条款 【台湾《联合报》2月17日报道】行政院昨天通过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增列两条俗称“间谍条款”的条文。为了这两条条文,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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