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对高校实行统一质量鉴定
【匈牙利《人民自由报》1月9日文章】题:在教育质量方面加强监督(作者匈全国教育质量鉴定委员会主任罗瑙—陶什·安德拉什)
随着向市场经济转轨,教育方面、尤其是高等教育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教育方法也各不相同。还有一些私立学校、一些国立和私立高校的新的专业都有待国家鉴定和承认,否则,它们就是不合法的学校和专业。为了提高学校的质量,匈牙利于1992年12月成立了全国教育质量鉴定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教育质量的标准和评定质量的方法。1994年完成了上述任务,制定了质量鉴定试行手册,并立即在6个学校进行质量鉴定试点。
通过这种质量鉴定,我们得到了如下一些经验:一、学校本身非常关心质量鉴定,它们关心的程度不亚于匈牙利整个教育界。因为通过质量鉴定学校自己可以了解到,同全国相比,它的质量已达到什么程度,还有哪些差距,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二、手册规定了质量标准体系(包括教育研究工作的内容和质量、后备力量、外部和内部的教员比例等)。在这方面,1994年夏天在布达佩斯举行的欧洲国家大学校长会议给了我们很大帮助。在这次会议上,有一个专题就是研究国际质量监督体系问题。这样,我们就可把欧洲的一些做法纳入我们的质量监督体系之中。三、通过对几个高校的质量检查,我们看清了匈牙利整个高校的不足之处。我们制定了计划,限期改正这些不足方面。
另一个急迫的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要求高等学校建立更多新的现代化的定向专业。然而,这些新的专业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就会降低质量。教学计划最重要的一点是同欧洲的主要标准一致,例如培养一个工程师,其理论和实践的知识都能在西欧任何一个公司,比如说西门子公司运用。教员的质量要符合高教法的规定。教员的数量则由专业所必须的教员基数来决定。此外还要有建立专业的物质力量和基础设施,如图书馆、计算机设备等等。还有一个问题是地方和首都的差距问题。现在高校和研究单位都集中在布达佩斯,有些州甚至没有高校,这是很危险的。这是关系到地区的发展问题,政府必须有一个解决这个问题的全面的纲领,使大部分有质量的教员能留在地方高校,或者把首都高校的教员派到地方的大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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