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中国的威胁不会奏效
【美国《洛杉矶时报》2月2日文章】题:中国首先必须尊重法律(作者哈佛大学法学教授、东亚法律研究所所长威廉·奥尔福德)
克林顿总统也许会对于他自己刻苦研究政策的形象洋洋自得,但是在有关中国的问题上,他令人遗憾地表现出对最近的历史愚昧无知和对那个国家的运作情况很不了解。
这一点在美国政府现在发出威胁这件事上再次表现得十分明显。美国政府现在威胁要对中国实行10多亿美元的惩罚性贸易制裁。
美国生产者和消费者当然有权利感到生气。不过,这个问题的严重和我们发出的怨言正当合理这一点并不证明政府所选择的对付中国的办法正确,政府采取的办法是要求中国政府在一定的日期之前停止一切侵权行为,不然就要受到严厉的贸易制裁。布什政府曾经用过那种办法,但遭到了可悲的失败。
如果脱离中国存在的法律发展和政治发展的更大问题或
脱离中国人(和其他外国人)也遭受侵权之害这个困境来看待我们同中国发生的知识产权问题,那是愚蠢的。克林顿政府必须逐步认识到这种愚蠢之处。
中国国内不尊重美国知识产权的现象是同近来在中国各地可以看到的不尊重法律和法律机构的现象交织在一起的,而且到头来是不可分开的。
我们的政府应当把我们现在确实拥有的影响力用于帮助发展早晚也许会造成对法律的认真尊重的那种法律机构和法律意识。
只有到那时,中国的发明家和企业家(其中的许多人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渴望远远地超过我们)才有办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并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加强我们大家的合法利益。
只有到那时,普通的中国公民才会开始懂得:如果他们的社会不能认真地尊重其他一些权利和其他人的权利,他们就不能指望享有自己的财产权。
在中国培养比较强烈的遵守法律的观念是没有什么神奇的办法的。我们必须向北京发出信号:我们要尽一切力量具体地支持发展那里的法律。
如果我们的目标是要使人懂得,我们的财产权在中国应受到更大的尊重,那么华盛顿有义务表现出对中国人今天的基本权利的更大关注,即使这意味着避免发出会成为报纸头版重要消息的、实行贸易制裁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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