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达成协议
【本刊讯】六日的南《战斗报》和《政治报》均在第一版刊登了如下报道: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达成协议,把自己的外交代表机构升格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把阿尔巴尼亚驻贝尔格莱德和南斯拉夫驻地拉那至今的外交代表机构升格为大使馆,这是两个邻国逐步发展合作的结果。这一协议使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在两国外交关系史上第一次互派大使。两国在贝尔格莱德和地拉那已派有公使馆级的外交使团,从一九五八年起一直由代办在主持工作。
【本刊讯】南《战斗报》六日以《正常化》为题,发表了特斯利奇撰写的一篇评论,摘要如下:
关于两国互派大使的协议,肯定不是最高级的双边关系的表现,但却是当代世界上为发展正常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步骤。在涉及邻国时尤其是这样。
有鉴于此,我国公众欢迎贝尔格莱德和地拉那关于阿尔巴尼亚和南斯拉夫就互派大使达成协议的联合公报。这不仅因为把这一文件看作是两国关系逐步正常化方面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且因为把它看作是加强和发展合作的新的强大动力,而这一合作是由阿尔巴尼亚和南斯拉夫的许多相似之处和共同利益决定的。
双方选择了逐步发展的方法,从对于邻国关系正常化十分重要的地方做起。……
没有理由不借此机会指出这一正常化的另一个方面。指的是两国在这个充满着危险的不稳定的世界上所处的相似的地位和共同的利益,在小国的安全和独立问题上尤其是如此。很长时间以来,两国都已认识到这些危险和这些利益。从这一点出发,南斯拉夫向阿尔巴尼亚伸出了手,相信两国可以根据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和平等的原则,为捍卫自己的独立和完整而进行合作。阿尔巴尼亚没有拒绝,表示希望在国家关系上发展睦邻关系,同时还要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对我国内部发展提出某些批评。
尽管对这种做法很有保留,但没有理由不在这个基础上同阿尔巴尼亚发展良好关系,因为这是符合我们两国人民的切身利益的,也是符合世界这一地区的和平事业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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