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中央约旦当局:关于收集民兵武器的协议
【本刊讯】据阿拉伯叙利亚通讯社报道,约旦政府代表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代表十三日在阿拉伯高级监督委员会代理主席参加下签订的协议中关于收集民兵武器部分如下:
关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民兵部队和(约旦)政府的人民抵抗部队的武器,已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民兵的武器将收集起来,存放在各别的屋子里,这些房屋的钥匙将由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指定的人保管。这些房屋将由民兵守卫。
2,人民抵抗运动的武器将收集起来,存放在警察局。
3,将成立四方委员会,由阿拉伯观察委员会、突击队、陆军和公安部队各派一名军官组成,负责检查收集工作并提出有关此事的报告。
4,在上述报告作出四十八小时以内,由四方委员会监督的公安部队将要弄清楚各方面确实都不拥有非法武器。
5,在报告作出四十八小时以后,携带个人武器的普通公安部队将立即被分散在各地区。
6,在采取这些步骤的同时,城市和(警察)据点的军事活动将加以缓和以便创造有利的气氛。
7,存放民兵武器的房屋将享有豁免权,除非巴勒斯但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得知,否则不得走近这些房屋。
8,除非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有命令,否则民兵武器不得分发使用。
9,将指定一位人民抵抗运动军官来负责收藏的人民抵抗运动的武器,除非武装部队总指挥部有令,否则这些武器不得分发。
10,伊尔比德、杰拉什·萨勒特和约旦王国所有其他城市和乡村的民兵和人民抵抗运动的武器将在规定的一九七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到期的这一段时期,在联合委员会监督下以同样方式来收集,联合委员会将由每一个抵抗运动的一位代表,陆军、公共安全部队和阿拉伯观察委员会各一位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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