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变国有企业体制中:缅甸将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合众国际社仰光1月10日电】题:缅甸的私有化计划
政府新闻媒介今天报道,缅甸任命了一个有20名成员组成的私有化委员会,并且指定了将要实行私有化的51家国营企业,从而在对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据官方昨天发表的通告说,将实行私有化的51个企业中,按行业划分有纺织厂、食品工业企业、轻工业企业、罐头厂和炼乳厂、米糠油厂以及城镇电影院等。
政府的通告说,这些企业的职工去向可自行选择,即可以在私有制企业中继续工作、辞职或退休。如果职工选择在私有制企业中继续工作,则必须确保他们的工资和补贴,以及其他权利不低于他们在国有制下所享受的待遇。
通告说,假如职工决定退休,则由政府根据现有的规定按其工龄长短发给退休金或退休补贴。
通告说,如果职工因不愿在私有制企业中工作而不再被雇用,则会把他们重新安置到其他适当的政府企业中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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