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普遍采用电子报警防火于未然
【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1月2日文章】题:必须与最近的消防站建立直接联系(记者V.维拉和拉希德·尤索夫)
不久,医院、疗养院、图书馆、旅馆和集体宿舍都要安装一种与最近的消防站连接在一起的由计算机控制的火警中心系统。
同样,办公大楼、商店、工厂、集会场所和仓库也要安装这种系统。住房和地方政府部要求它们必须与其最近的消防站建立直接联系。
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住房和地方政府部为实施这种管理依据1988年颁布的一项条例制定了3条细则。这些旨在加强防火的细则涉及大约一万座建筑。
此举是为了确保上述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向最近的消防站自动报警。
这种系统包括在消防站安装的一个监控板和在建筑物里安装的一个能够测出烟、热和火的数字报警传递装置。
数字报警传递装置将把信号传递给消防站。然后,一台由计算机控制的打印机将把与紧急情况有关的细节告知当地的消防队。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制定的细则把所有建筑物分成9类,并且给每一类建筑物都制定了一些条件。例如,第一类建筑,即所有4层楼以上、超过50个房间的旅馆都必须安装报警系统,并将其与最近的消防站连接起来。第二类建筑,即拥有超过21个房间的所有旅馆必须接受这方面的管理。防火部门希望这些细节在今年初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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