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今年要多纳税
【德国《世界报》12月27日文章】题:1995年德国人的纳税负担明显加重
当新年的钟声敲响时,德国人的纳税负担便开始加重了。团结附加税从1995年1月1日起,将开始实施占工资收入税、所得税和公司税7.5%的团结附加税。保险税和财产税保险税从12%提高到15%。人寿保险、疾病保险和火灾保险的税额不变。护理保险1995年,护理保险额将提高到占工资的1%。住宅建设1995年,买房者将不再享受每年减免1.2万马克利息的三年优惠。交通税从1995年1月1日起,德国和外国的载重汽车进入德国都必须缴纳高速公路费。缴纳的费额按照车辆轮轴的数目来确定,一般每年在1500到2500马克之间。
总之,1995年德国人的纳税负担增大到几乎占工资的48%。据纳税人联盟的计算,1995年德国人的纳税额几乎比1990年高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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