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通过“亚太营运中心”方案
【台湾《中国时报》1月6日报道】题:政院全面推动亚太营运中心(记者
李建荣)
行政院长连战5日在行政院院会通过亚太营运中心计划后表示,此计划是跨世纪的大行动,从此时到1997年的关键时刻,各单位应全力以赴,排除障碍,务必把亚太营运中心的气势营造出来。
这项计划与两岸经贸关系十分重要,连战表示应以前瞻务实态度做整体规划,初期先以高雄为境外航运中心,至于未来的发展状况,则要视中共的善意回应,再做调整。
行政院会昨日通过“发展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计划”,行政院将成立常设性的“亚太营运中心计划推动小组”,由连战主持,负责重大政策的研拟、审议及沟通协调。
这项计划主要是以总体经济调整、发展专业营运中心。
这项计划也特别对两岸经贸发展做长期规划,采阶段式的渐进调整方式,现阶段将适度放宽与大陆间经贸往来之限制,并将规划高雄港作为“境外航运中心”。海运转运中心,将高雄港定为转运港;台中港及基隆港定位为转运中心的辅助港;强化高雄港为东亚地区转运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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