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建议联大召开关于海洋法的国际会议
【美新处联合国十九日电】美国正在要求联合国大会召开一次会议来制定一项关于开发和使用国际海洋的全面的协议。
美国建议在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三年期间召开“关于海洋法的国际会议”,并且设法就下列问题缔结国际条约:
确定沿海国家的管辖权以外的国际海底的确切区域;建立一个指导勘测和开发那个区域的资源的国际组织;确定这个国际组织通过何种方法来行使其职权;确定沿海国家的领海范围;保存和管理公海的生物资源;有效地规定海上的活动来防止污染海洋;会议认为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美国建议这次会议分两次举行,一次在一九七二年年初举行,将在这次会议讨论所有问题,但是不作决定。第二次会议在一九七三年年初举行,将在这次会议上“一致作出最后的决定”。
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团的科学和技术顾问彼得·撒切尔在十一月十九日概述了这个建议的宗旨。
他说,首要的目的是要联大现在就达成关于使用海洋的国际会议的“具体时间表”问题作出决定。
撒切尔指出,现代技术和对海洋资源特别是对石油的日益增长的需要使各国把要求和实际设施向离海岸线越来越远的地方推进。他说,国际大家庭正在进行竞赛,“其速度必将比现在看到的还要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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