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人》月刊文章:形形色色的“生意经”
【香港《华人》月刊1月号文章】题:形形色色的“生意经”(作者梁典马)
在商界社交活动中,常听到一些商家发出怨言:“现在与国内做生意难上加难。”连过去受到照顾的一些商家,现在也感喟“我们的青春逝去了”。也有一些商家还能做成生意,但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不像以前那样彼此“公”字当头。
外贸部门的干部开始懂得京剧样板戏《红灯记》里鸠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句话的含意,因此,洽谈生意时故意刁难,目的是逼港澳商人送来彩电。在当时,彩电无疑是最时髦的玩艺儿。香港某公司的陈君专营国产成药,他追忆说:“有一回,谈不下去,我就请对方吃饭。席间,他悄悄说:能不能带两台彩电来?我问他:你一个人要两台,太多了吧?他坦率告诉我:不送领导一台,怕不好办。”好在两台彩电并不值几个钱,陈君慨然答应,这样,第二天就顺利签了合同。
先例既立,以后胃口越来越大了。除了彩电,双卡收录机、组合音响设备等,几乎都成了见面手信。后来因为太露骨、太显眼了,中央颁布指示,严禁向外商收贿索贿,这股风才有点收敛。于是,“红包”代替了彩电之类的东西。每当生意洽谈搁浅,在酒席上笑谈之间,一个红包从这个口袋转移到另一个口袋,第二天就可谈成。一些有经验的港商在谈到这种现象时说:“吃饭的时候,你一定要坐在谈判对手的旁边,有那块桌布遮掩,动作就会自然得多。”不过,“红包”越来越厚,转移口袋时往往不太方便。也由于近年出国成风,对方对人民币已不感兴趣,所以改用港币或美钞。有的甚至不在国内要,指定替他存在香港,待日后来港用。
诚然,对商人来说,有大便宜占,吃点小亏是无所谓的。最令他们头痛的,不是付出多少好处费。时势发展到今天,国内一些外贸干部的招数越来越多了。现在时兴的是出国“考察”,一笔生意刚开始谈,对方就提出要派多少人出国,费用由港商负担。笔者所在的公司,在这方面就吃过几次亏,交了几大笔学费,才懂得这门学问。据商界的朋友说,这种事多如牛毛,见怪不怪。他们的经验是,遇上这类事,千万不要骂娘,“生意不成友谊在”,可能以后会有成功的时候。看来,与国内做生意,还得炼就一套“哑巴吃黄莲”的本领才行。
在商界,还听到许许多多前所未闻的怪事,既令人笑,又令人悲。不少商人就因为横不下一条心,与内地做生意终无所获,唯有抱怨与内地做生意太难了。加上海峡两岸气氛缓和,统战工作可以直接做到台商身上,港商逐渐受冷落,这个政治因素也加强了港商与内地做生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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